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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号)

日期:2018/1/22 17:00:17  来源:食药局  录入: 食品药品监督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饮料、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酒类等4个食品大类共计50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泸州、德阳、广元、内江、广安、眉山、阿坝、甘孜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4月18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抽检信息链接:http://www.scfda.gov.cn/CL3374/129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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