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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日期:2017/12/22 15:17:38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 政府办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五府办发〔2017〕19号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通桥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冠英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五通桥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权力清单公布后,各行权部门要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行使。

区级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35 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严格实行动态管理。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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